(吉隆坡16日讯)雪州政府认为,有鉴于已委有县市议员,因此没有必要再委任地方社区推动员(PeKT),作为社区与政府之间的桥梁。
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今日发表文告时指出,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条文中阐明,县市议员所扮演的是代表社区利益的角色,而地方社区推动员的角色也与之如同。
“所以,州政府认为没有必要委地方社区推动员,充作政府与社区之间的桥梁,因为这项责任已经委任县市议员担当。”
他说,雪州政府也了解到,如今在地方社区推动员的在官方信函中,已使用了雪州地方政府的名义;倘若这一切属实,是不恰当的行为,因为地方社区推动员与雪州地方政府并没有任何关系。
“我想要借此澄清,在雪州任何有关地方社区推动员的委任,都是不受承认,以免与县市议员的角色出现冲突。”
“而且地方社区推动员不论以任何形式,使用雪州地方政府的名义,都是不获准且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