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隆雪华堂欢迎政府区分酒驾肇事致死和致伤他人的刑罚的决定,惟认为酒驾致伤他人的刑罚有待再商榷。
隆雪华堂今日发表文告表示,《2020年陆路交通(修订)法案》把原本酒驾致死和致伤他人初犯者的一致刑罚分开,有助达到震慑酒驾者的效果。
“其中不管是酒驾致死或致伤他人案例,政府也将提高初犯和再犯者的刑罚,如酒驾致死他人再犯者罪成刑罚提高至监禁最高20年、罚款数额最高可达15万令吉。这将让民众在酒精驱使下务必三思而后行。”
惟针对酒驾致伤他人的刑罚,隆雪华堂则认为有待再商榷,尤其是监禁年数从原本不超过3年一次过提高至7年,这刑罚对酒驾致伤他人初犯者稍显过重。
“而且执法者如何针对酒驾致伤他人者进行诠释也是留有疑问,如若酒驾造成的车祸受害者只是受轻微小伤,身体状况无碍,那是否预示著该名酒驾肇事者也必须服刑至少7年?”
隆雪华堂也建议,政府在修订法案之际,也应应双管齐下,推出一系列计划鼓励及推动国内酒后代驾服务的发展。例如比照提供电子召车Grab等召车应用程式的援助,或给予开发酒后代驾服务应用程式的公司更多技术支援和津贴辅助。
“政府理应先著手探究方案推动酒后代驾服务的发展,将之延伸至全国各地,而不是只局限在巴生谷一带而已。若政府不谨慎处理酒驾课题将引起民众和相关行业不必要的疑虑和担忧,并也会让民众认为政府籍由酒驾课题借题发挥,矫枉过正。”
另外,隆雪华堂说,酒驾课题也如骨牌效应般掀起了涟漪,被从政者捞取廉价政治资本,成为了政党利器,其中吉隆坡市政厅在6月伊始突然冻结商家申请新的售酒执照。这个做法甚至让业者申请更新执照时也面对问题。
隆雪华堂认为,吉隆坡市政厅的做法显得矫枉过正,理应立即撤回禁止发放售酒执照的决定。再者,在疫情的冲击下,禁止发放新的售酒执照无疑对诸如餐饮业、娱乐场所等其他有售卖酒类饮品的行业更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