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7日讯)彭亨州大约90%商家已遵守商店招牌和广告牌须有爪夷字的措施。
掌管房屋和地方政府事务的彭亨行政议员拿督阿都拉欣向《马新社》披露,根据地方政府观察,许多商家主动更新招牌或在原有招牌加上爪夷字。
“只是有的商家招牌的爪夷字体比罗马字来得小,也就是未遵循既定准则,而商家将会给予时间进行修正。”
阿都拉欣表示,未遵循规定的商家不仅是吊销执照,也将被罚款250令吉至500令吉不等。
针对民主行动党都赖州议员邹宇晖入禀关丹高庭挑战彭亨州政府强制广告牌附上爪夷文政策的合法性,阿都拉欣说,这是有人认为相关条例与宗教挂钩,以及对其他种族进行伊斯兰教化。
“事实上,有关(指示)并非如此,如果参考1963/1967年国家语言法令,阐明官方语言是马来文,国语的书写字体是罗马文字,不禁止使用马来文或爪夷写,因此这项指示要遵循并没问题。”
彭亨州政府是遵从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希望州内加强使用爪夷字的谕令而实施上述措施。
彭亨州政府早在2019年给予商家一年宽限期以做准备,并在今年1月1日落实这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