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1日讯)马来西亚精神病学协会(PPM)副主席莫哈末慕欣表示,自杀者的行为是一种心理病,而非刑事,因而促请政府废除可对自杀者定罪的《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企图自杀)。
“自杀(企图自杀)通常是由压力所导致,这会使人形成一种严重的抑郁症,而根据《刑事法典》第309条文,被定罪的人最高可被判处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慕欣是于今午为在森州举办的“世界防范自杀活动”主持闭幕礼时,作出上述表示。
他认为,有自杀倾向的人需要得到适当的治疗,惟目前并没有一个企图自杀的统计数据。
“但依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在每10万人中有5人是死于自杀。”
拉杭州议员玛丽约瑟芬在致词时说,根据世界自杀预防协会于2019年的数据显示,每年自杀死亡人数达80万,相当于每40秒就有1人死亡,自杀死亡人数占全球死亡人数的1.4%。
她说,自杀是精神压力的症状,而根据2015年国家健康与发病率研究,马来西亚16岁及以上的10位成年人当中,每3个人就患有精神健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