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交通部近期接获很多业者投诉,尤其是在彭亨州一带,声称使用私用四驱车及SUV载送私人物品,频频遭执法人员开出罚单一事。
有鉴于该做法不合理,交通部长陆兆福已指示陆路交通局总监,不可对载送私人物品的四驱车及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展开对付行动及开出罚单,毕竟四驱车本来就有载送物品的功能,载送私人物品也没抵触任何法令。
然而,这也引起社会广泛讨论,究竟如何界定私用或商用?例如农业园主是否可使用四轮驱动车载送蔬果,另外载送可私商两用的工具箱,又该归类私人或是商业用途?
彭亨州果农公会会长叶宝卿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认为,该如何界载送定私用或商用物品,其实存在灰色地带,而且有时候所载送的物品,不一定商用或私用,可能是共用。
“例如,市场推出大促销时,在友人的委托下,我帮忙购买了10包白米;如果运送途中遇到路障,肯定会被执法人员质疑,然而事实上,我确实非载送商用物品。”
难区分私用商用
“或者当举办慈善晚宴时,有菜农愿意报效大量青菜,倘若使用四轮驱动车载送途中被截停,肯定会遭受质疑,但这些蔬菜是用为筹办慈善活动,虽然非私用,但也非商用。”
她指出,载送时要区分私用或商用物品,会衍生很大的压力,所以她促请,政府勿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只要四轮驱动车所载送的货品,非违规物品,也没有超载,同时也未危及或影响他人,理应不成问题。
“很多人购买四轮驱动车,就是为方便载送物品,何况驾驶四轮驱动车也是经过注册,并缴付路税及保险,既然是正规上路,在方便之下载送一些物品,没超载,也未构成安全影响,理应获得理解。”
接罚单情况减缓
无论如何,她也说,自从交通部长发出指示后,载送私人物品接获罚单的情况确实有减缓的迹象,但长期而言,还是希望能够将事情简单化。
另外,劳勿和文冬榴梿园主邹昇哲也希望,有关当局有必要厘清私人物品和商用物品的区别,避免引起商家业者的困扰。
他说,据悉,以往只要载货没有挡住车后镜,即不成问题,但如今载送2箩榴梿,即使没有挡住车后镜,也遭到执法对付。
“有时候使用四轮驱动车,帮忙友人载送一些小石头、工具或是书本,其实都不是商业用途。何谓商用或私用,确实需厘清,否则商家经常面临取缔,也是相当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