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3日讯)“医生起诉森州爱心洗肾中心清盘案”,森州爱心洗肾中心不需面对清盘,并可获起诉人赔偿5000令吉堂费。
芙蓉高庭今早接纳答辩人挑战起诉人没有在21天限期后才入禀法庭申请清盘令的要点,最终判起诉人败诉,并需要赔偿5000令吉堂费给答辩人。
此案于5月2日正式进入审讯程序后,基于答辩人森州爱心洗肾中心代表律师黄觥发挑战起诉人前驻院医生再迪因代表律师,在还未到21天拖欠服务费偿还期限就入禀芙蓉高庭申请清盘,因此芙蓉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礼认同答辩人提出的重点,而宣判起诉人败诉。
莫哈末嘉礼宣判时表示,起诉人代表律师是于2018年11月8日发出律师信追讨服务费,而依据2016年公司法令第465条文及466条文,被追讨一方必须在21天内必须偿还欠债,惟发出律师信日期不可计算在内。
“换言之,追讨限期理应是在2018年11月29日,惟起诉人代表律师则在11月28日就入禀法庭申请清盘事项,因此这不符合规格。”
欠医生40万服务费
随著“医生起诉森州爱心洗肾中心清盘案”下判后,早前获暂缓的“森州爱心洗肾中心起诉非法会员案”,莫哈末嘉礼也订于今年9月4日、11日、12日及13日进行审讯。
起诉人代表律师威尼斯今早不克出席,由布瓦尼斯代表出庭聆听判决;出庭者尚包括答辩人森州爱心洗肾中心理事会主席拿汀蔡礼嫔、代表律师黄觥发等人。
前驻院医生再迪因被院方拖欠40万令吉服务费,而于2018年11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要求法庭将医院清盘,对方也获得3名医生支持,分别是黄锡山、佳思比利及负责骨科的彭医生。
而答辩人森州爱心洗肾中心,也获得10名社团、社会人士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