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前金马仑高原国会议员拿督西华拉惹挑战选举委员会禁止他上阵补选一案,今日遭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拿督诺丁指出,选委会在去年12月28日在信函中所做出的决定,是根据法律做出的,因此有关决定并无不合法和不理智。
“因此,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被驳回,且须承担5000令吉堂费。”
诺丁表示,选委会是在审查了选举法庭在去年11月30日的裁决和选举法官于12月13日的书面判词后,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37条文,做出禁止西华拉惹参选的决定。
选举法官阿兹莎是于2018年11月30日裁决,原诉人兼行动党候选人马诺嘉兰成功证明国阵在第14届大选靠贿选,赢得金马仑高原国席,因此宣布该议席选举结果无效,需要重选。
基于国大党不上诉,选委会于去年12月19日宣布,金马仑高原国会议席补选的提名日将落在今年1月12日,投票日是1月26日,竞选期长达14天。
选委会主席阿兹哈较后表示, 由于西华拉惹已经抵触《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36(2)(a)条文,因此失去参选资格,无权上阵这场补选。
露时,选委会也表示,西华拉惹从2018年12月13日算起的5年内,都不能再参加任何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