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槟威华校董事联合会吁请州内的华小董事部提高警惕,切勿向政府申请将华小转换为政府学校,以免最终董事部失去学校管理权。
槟威华校董事联合会主席李添霖今日针对教育部长马智礼周一建议国内无法承担基础建设维修费的政府资助学校(SBK),可考虑申请转换为政府学校,以便所有费用全数由政府承担的言论,发表文告。
李添霖指该会对马智礼的言论,感到惊讶。
他指教育部官员是于1998年1月14日开会通过学校建筑扩建和重建指南,把校地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划分为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校地不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则被划分为半津贴学校(Sekolahbantuan modal)。
教育部也规定校地不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自己负责学校扩建或重建的经费,并且在扩建或重建后,必须把有关建筑物交给州教育局。
不利于华小发展
但他表示,这份指南根本是法外立法,严重地违反了教育法令。
“无论是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或是1996年教育法令,都没有以校地拥有权把学校划分为全津贴学校或半津贴学校。”
他认为,教育部官员自行实施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区分,是要限制华小、泰米尔小学及教会学校所应获得的发展拨款。这种做法对华小、泰小及教会学校是非常不公平的。
他说,华社对于前朝国阵中央政府以全津贴学校或半津贴学校,来区分国内学校的政策,已感到不满。
“这是不利于华校发展的政策。在新政府执政后,不应该根据旧政策来执行,否则华社及华教人士一直以来在维护华教所做出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
因此,该会促请新政府纠正并废除1998年学校扩建和重建指南,以消除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法外立法之区分。
根据1961年教育法令,所有国民型华小都是全资助或全津贴的学校(fully assistedschool)。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所有国民型华小都是政府资助学校(government-aidedschool),而所有政府资助学校都可获得全部的资助拨款(full grantin-aid)以及资本拨款(capitalgrant),并没有所谓获得全部资助或一半(部分)资助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