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雪兰莪伊斯兰教理事会经过与州内相关机构讨论后决定,修改2003年伊斯兰家庭(雪州)法律条例,将穆斯林女子的最低合法结婚年龄从16岁调高至18岁。
该理事会今晚发文告指出,修法后,穆斯林女子的最低合法结婚年龄,与男子一样是18岁。
文告表示,将尽快向雪州议会提呈这项修正法案。
文告提到,早前发生41岁的吉兰丹清真寺主持人娶了一名年仅11岁的女童而引起争议;有鉴于童婚观念在国内及全球各地依然存在,因此必须积极及妥善来处理,以全面杜绝童婚事件。
文告称,在与雪州苏丹沙拉夫丁讨论后,雪兰莪伊斯兰教理事会与雪兰莪伊斯兰教理事会、雪兰莪伊斯兰司法局及雪州伊斯兰教局在7月19日至20日就童婚课题举行研讨会,并吸取多个政府机构的专家、大学学者及非政府组织的意见。
“会议的结论是,大家达到共识,准备修改2003年伊斯兰家庭(雪州)法律条例,将穆斯林女子的最低合法结婚年龄从16岁调高至18岁。”
文告也提到,会议也同意制定一套标准作业程序,收紧伊斯兰法庭处理穆斯林童婚事件,所提议的方案是建议伊斯兰法庭和法官为童婚者接受福利部的家庭辅导课程、必须到政府医院做体检及调查丈夫的经济状况及犯罪记录,并传召双方的家长问话。
文告补充,会议也提议还有一些程序需要作出改进,这些出发点都是为了保护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