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隆雪华青谴责从509大选中选至今退党或跳槽的议员,并认为有关做法已破坏民主制度,违背选民委托和意愿。
根据媒体报导,巫统峇眼色海国会议员诺阿兹米宣布退党,支持希盟政府,并表示未来可能会考虑加入土著团结党。在此之前,霹雳、柔佛、沙巴和玻璃市巫统多位议员陆续退党或加入希盟。
隆雪华青认为,选民是根据各种因素包括候选人的政党宣言、承诺和标志而在大选中做出判断;中选议员选后退党或跳槽,是绑架选民以及背叛选民的信任。虽然一些跳槽议员声称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但是跳槽议员始终缺乏民意基础。
制定议员罢免法令
“无论中选议员是无党籍议员或党籍议员,我们不反对中选议员有选择政党的权利,此乃议员的结社自由权。”
“不过,我们认为一旦中选议员改变了政治党籍身份就应该接受罢免程序,并通过罢免程序让选民决定是否依然支持他们。”
“我们要求政府设置‘议员罢免法令’,由选民经提议、连署和投票三个阶段,针对退党或跳槽议员展开罢免程序。如果选民的同意罢免票数高于反对票数,且达原选区选民人数某个比例以上,即可通过罢免,另举补选。”
文告也指出,他们认为,退党或跳槽议员没有重新经历民意的考验,将会让选举失去意义与功能。
隆雪华青强调政府有必要制定“议员罢免法令”,规定中选议员退党或跳槽他党,必须把权利交回给选民做出裁决,是否认可退党或跳槽议员的行为与立场,同时这种做法具有民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