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雪隆嘉应会馆展延改选风波持续延烧,雪隆嘉应会馆会长邹寿汉举出现有章程的“不可思议”及违反法律条文,解释为何需再修改章程,以保障4300名会员的权利,及确保一个民主、公平的组织条文。
邹寿汉表示,上届理事在2012年提出修改章程,在2013及2014年的会员大会获通过,并于2015年获社团注册局的批准,修改新章程。
“惟我们发现会馆‘创造历史’,在大马华团内是史无前例,现有章程将使到会馆4300名会员未来在华社抬不起头,直不起腰的丢人章程。条文包括会员大会必须在4月31日举行,试问我们要等到何年何月才可以等到4月31日?”
没选举会被吊销
“每个章程都会规定董事会和理事会的任期年限,但现有章程却未阐明年限,那是否意味本届董事可以无止境续任?但社团注册局规定,每次任期届满的6个月内都必须召开会员大会,并在会员大会后的60天内呈报给注册局,若没选举,我们将面对被注册局吊销的风险。”
他表示,在今年4月16日的会议中,并未曾讨论在12月24日举办选举的事项,因为根据章程,是没有年限,但他们(现任董事会)尊重会馆和4300名会员的权利,董事会将维持一届3年制选举。
“我们理应在今年12月30日前需选举,但因为受到章程限制,我们不能这样做,因此我们召开会员大会,把选举延长6个月,让会员大会在明年6月举行,作为过渡期。”
针对新会员在6个月后可享有选举权和被选权一事,邹寿汉表示,多年来会馆的规定均为6个月,也不曾有问题发生,绝对合理。
“我们把这6个月当作一个试用期,6个月后新会员便可享有会员最基本的权利。我们制定于6个月,是避免会发生滥用问题,若新会员刚入会就可选举或被选,很容易造成不健康的选举现象。”
他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如是指出。其他出席者包括雪隆嘉应会馆副会长梁国财、董事刘彩祥、总务罗添财、副总务宋庆兴、财政丘志豪、妇女部主任赖美容、文教部主任郑月云、福利部主任钟声栋、副主任梁秋平、工商部主任潘观源和乐龄部主任李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