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大马垃圾虫问题难以根治,追根究底是教育出了问题!由于地方政府所规定的罚款,已无法全面杜绝非法乱抛垃圾的举动,因此雪州大部分市议员均认同且欢迎,有朝一日可以落实社会服务令或监禁来对付垃圾虫,而不再仅限于罚款!
惟,推行社会服务令来对付垃圾虫说易行难,市议员认为,对垃圾虫判处社会服务令,包括多少时数和服务地点,必须经由法庭来裁决,市议会的角色最多只是做为提控单位;而现阶段,市议会并不能直接要求法庭,对垃圾虫判处社会服务令,除非经过国会或内阁修改法令。
雪州共有12个县市议会,目前士拉央市议会是首个率先提出上述措施的地方政府;他们呼吁政府对乱抛垃圾的垃圾虫执行更严格的法律,包括违例者需接受社会服务令,甚至是监禁的严格惩罚,以防止乱抛垃圾的情况继续恶化。
士拉央市议员游佳豪强调,这只是一项非常初步的建议,仍需交由市议会法律组去研究落实的可行性,包括一旦落实会否触犯地方政府法令等。
他说,如今,市议会都是采取一贯的做法,即罚款或扣押违例者的交通工具来对付垃圾虫,但时间长了,此法根本起不了阻吓作用。因此,市议会想参考国外一些例子来促成落实此建议。
奖金奖励举报者
游佳豪是在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记者访问时,如是表示。据悉,在香港和新加坡,乱抛垃圾是属于可判处社会服务令的罪行。
游佳豪指出,除了传统的刑罚对付垃圾虫,市议会也有提供奖励金予举报者。凡举报者把乱丢垃圾的证据交给市议会,市议会向垃圾虫开出罚单,以及对方成功缴还罚款下,市议会就会把350令吉的奖励金付给举报者。
此外,加影市议员黎潍裮也欢迎落实上述建议,他指出,对垃圾虫判处社会服务令对大马而言是新鲜的,估计即使只是判决社会服务2至4个小时,虽刑罚不严重,但因受罚过程中会让人感到羞辱,相信已足以起到一定的警惕效果。
他也相信,一旦士拉央市议会成功推行,其他市议会也会跟著一起推行。惟,市议会并没有权限去决定刑罚,而是全部得交由法庭来审判。
“除了一贯的对付行动,市议会也是有提供500令吉奖励金予举报者,以及采取当场罚款的行动。而当场罚款的最高罚款为1000令吉,只有市议会主席有权给予折扣。”
须拟法律条款设监管单位
针对雪州是否有落实社会服务令来对付垃圾虫的可能性时,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直言称,一切需交由州法律去展开研究。
他说,若真要落实此项建议,除了要拟出法律条款,还需要成立一个管理单位,来监督违例者执行社会服务令。
“此外,也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再经过详细讨论。例如州政府及市议会没有捕捉刑事的权利,因此届时是否要与警方配合,一切还需时间去探讨。”
负责掌管地方政府、非法工厂漂白及新村发展事务的行政议员欧阳捍华,是在接受记者访问时,做出上述回应。
他也相信,落实社会服务令来对付垃圾虫,的确可以起阻拦作用。
官员埋伏热点区揪垃圾虫
巴生市议员严玉梅表示,为了防止垃圾虫随意在路边丢弃垃圾,市议会除了有便衣官员埋伏现场揪出垃圾虫外,市议会也会在一些非法垃圾热点区的路旁种植树木,效果彰显。
她指出,为了减缓垃圾虫制造卫生问题,市议会早前已开始落实,安排一些便衣官员驻守现场,当发现有人随地乱丢小型垃圾,如烟蒂或是食物包装等,就会当场罚款垃圾虫10令吉。
“此外,市议会也会在晚间,安排官员‘十面埋伏’在经常出现非法垃圾堆的地点,以便当场取缔丢弃大型垃圾的违规者。一般做法是,对方需缴还1000令吉的罚款后,才可以赎回遭扣押的交通工具。”
应从教育著手
“我认同政府应该落实判处社会服务令来对付垃圾虫,惟需要从长计议,最好就是由雪州政府去推动,各县市议会再一起同步实施。”
梳邦再也市议员叶国荣指出,目前市议会还没有谈论过这个建议(落实社会服务令来严惩垃圾虫),不过他个人觉得这个建议还蛮不错,可以尝试去扩展落实。目前,乱丢垃圾的最高罚款款额是1000令吉。
他说,其实,要纠正乱丢垃圾的习惯,理应从教育的大方向著手,就像香港本身,纵然街道上看不见垃圾桶,但该国的人民并不会随意乱丢垃圾,而是把垃圾带回家中丢掉。
“对梳邦再也而言,民众丢弃小型垃圾的问题并不严重,反观随意丢弃1至2吨重的各类废料在路边的非法垃圾情况,则更为严重。而对付这些冥顽不灵的垃圾虫,我们会把个案带上法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