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为避免外籍商家垄断市场,吉隆坡市政局拟定一套外籍商家或公司的商业执照申请指南,规定外籍商人在隆市营业的商业活动领域和条规,其中包括23项不获允许的商贸活动!
吉隆坡市政局今日发表文告表示,当局鼓励外籍商家在吉隆坡合法经营商业活动,但是随著商贸活动的蓬勃发展,隆市出现外籍商家泛滥的情况,尤其在杂货零售领域。
“这不仅为本地商家带来冲击,也影响了吉隆坡首都的形象,有鉴于此,当局拟定一套指南,充作审批外籍商家申请商业执照的标准,以管制外籍商业活动过于泛滥的情况。”
“外籍商家不获允许在隆市经营的23种商贸活动,包括小贩与零售商、超市、杂货店、24小时便利店、湿巴刹、理发店、传统中药店、网咖及美食摊位等。”
须呈2份额外文件
另外,所有要在吉隆坡经营商业活动的外籍商家必须呈交2份额外文件,分别是(一)大马公司委员会表格24的副本,证实该公司的持股资金,以及(二)员工注册表格,必须列明所有受聘的员工,其中本地员工需超过50%。
文告指出,凡是以超过100万令吉资金注册的公司、获得监管机构或投资促进机构的认可与支持、未在外籍商家集中区营业(隆市中心为主),以及售卖国际品牌或独家商品等的外籍商业活动,吉隆坡市政局基本上不会给予阻拦,并且会考虑所提出的执照申请。
“因此,市政局原则上不会拒绝,获得上述机构认可及批准的外籍商贸活动;当局会审批所有商贸活动的申请,并制定允许在隆市展开的商业活动领域。”
文告重申,该指南符合投资促进机构或监管机构的需求,如国际贸工部、贸消部、大马投资发展局及投资吉隆坡机构等。
隆小贩商会促开明看待 各有各做未造成垄断
吉隆坡小贩商业公会主席拿督洪细弟认为,移民局严厉管制非法外劳的问题,就可避免本地贩商市场遭垄断的问题。
“小贩应由本地人经营,但可聘请合法外劳当助手,但另一方面,为促进国家经济成长,政府须提高自由贸易市场, 而非限制外籍人士在我国经商的自由。”
恐产业租不出去
他强调,隆市正迅速发展,无论任何国家的外汇投资,本地商家都非常欢迎,市政局应该以更开明的态度看待。
“本地商人可与外籍商人公平竞争, 彼此经营的生意都不同,外籍人士在我国经营的生意,一般都是本地人不擅长,或不要做的生意,并无垄断本地商家市场。”
他重申,不少本地业主靠著出租产业,来增加或维持营收,若外籍人士在隆市经商时面对局限,那么本地业主将面对产业租不出去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