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地底基建管线(Utilities)公司铺路和修路素质欠佳,从即日起,隆市政局将负责地底基建管线施工后的维修或重铺道路工程,以避免道路一而再的出现“修了又破”的情况。
吉隆坡市长拿督斯里阿敏诺丁指出,隆市因各类发展工程,而常有地底基建管线公司,如国能、马电讯、英达丽水和雪州水供公司等,为迁移或增建地底基建管线而挖掘道路。
他说,过去,基建管线公司在施工后,都会自行修补被挖掘的路段,但往往维修和重铺工程的素质达不到市政局的标准,所以就算重铺,道路在不久就会破损或出现坑洞。
须缴交抵押金
“因此,从本月15日起,隆市政局规定所有要在隆市范围挖路的地底基建管线公司,必须缴交一笔抵押金和50%的额外抵押金。抵押金是以挖掘路段后,所需的维修或重铺费用为估价,然后再加上50%额外抵押金。”
他是今日,在隆市政局大厦召开记者招待会时,如是指出。出席的还有隆市政局执行总监拿督赛阿芬迪和工程及城市交通组主任阿都阿兹。
阿敏诺丁指出,当基建管线公司完成工程后,市政局将会在两周内委派指定的承包商,前往维修和重铺被挖掘的路段,而修路的费用将在抵押金中扣除。
“倘若在一年内,维修和重铺的路段并无任何问题,余下的抵押金将归还基建管线公司。若是修路后,在一年内出现破损或坑洞,市政局就会动用额外抵押金,并会要求马来西亚公共工程研究中心(IKRAM)进行研究,并找出适当的维修方案。”
修补后现坑洞
“基建管线公司在修路不久,道路便出现破损或坑洞,是因所使用的材料素质欠佳,又或使用不恰当的方法。其实,一般上路段经修补后,是可耐3至5年时间,倘若使用更高品质的柏油,甚至可耐8年。当然,还是要视交通流量,以及道路有无积水而定。”
他说,一些路段在挖掘后,因坑洞过大是需要先把坑洞挖深或挖大至一个程度,才能进行修补和重铺工作,但往往基建管线公司只是在坑洞的表面铺上柏油。“因此,过了一段日子,坑洞会再度出现,甚至是扩大。所以,市政局决定自行修路路段,以确保修路素质符合标准。”
另外,他说,市内许多沙井混泥土板盖,是低过道路的水平,即一高一低如同形成坑洞。
“市政局将以市内43条主要道路为起点,包括敦拉萨路和陈秀连路,并给予地底基建管线公司一个月时间,为这些与道路高低不相称的沙井进行维修,否则在时限后,市政局将‘介入’,而所有费用将由基建管线公司负责。”
路段若有破损 用抵押金维修
八打灵再也市议员李学森指出,灵市政厅同样已落实,所有由地底基建管线公司所挖掘的道路,会由市政厅指定承包商进行修路工作的措施。
他说,在申请挖路执照时,市政厅规定基建管线公司必须缴交抵押金,当工程竣工后,在两周内市政厅就会派遣指定承包商修路。
“而修路工作是从抵押金扣除,而抵押金的计算法,则是以被挖路段所须的维修费作为估价。”
“采取这样的方式,是因担心被挖掘的路段重铺不久,又再出现破损的情况。”
须为整条路重铺
梳邦再也市议员贝荣强则说,在梳邦再也市议会的管辖范围内,地底基建管线公司在挖掘道路后,必须自行修路,而在申请挖路准证时,同样必须缴交抵押金。
“而且,修路的范围不仅是被挖掘的路段,而是整条涉及工程的道路,或者所规定的范围或长度。”
“我们允许在施工期间,地底基建管线公司使用柏油,暂时覆盖路上洞口,但在竣工后的3个月内,须为整条路段进行重铺。而且,规定不只是把柏油盖上,而是须先把原有的柏油挖走,才可进行重铺。”
他说,若是重铺路段出现破损或坑洞,市议会才会动用抵押金自行委派承包商修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