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拉港22日讯)由无拉港 州议员拨款所展开的“拆卸非法横幅”行动,预料在8天内,成功拆卸超过4000个横幅,惟,若要有效解决“非法广告”问题,须获得拆除和执法等配合,故加影市议会将致函予警方,希望执法单位能将违规者绳之于法。
无拉港州议员黄田志指出,自他在去年10月宣布动用州议员拨款,委任承包商进行非法横幅的拆除工作后,共有6名承包商报价,而他也通过简单的公开招标后,成功委任报价最理想的承包商。
他表示,拆除工作是于本月15日开始展开,平均每晚都会拆卸500个横幅,因此,至今预料承包商在5个地点,已成功拆卸约4000个大小横幅。
不过,他说,根据承包商的汇报情况,“新横幅”往往会在被清理后的两天内“死灰复燃”,这也是承包商所面对的挑战。
“承包商在拆除非法横幅前,会先拍照并转交给市议会,要求当局依据横幅上的地址和联系号码,向违规者发出罚单。”
他是今日连同承包商和加影市议员在其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时,这么指出。
曾逮捕7至8人
他补充,该项拆卸工作将试跑3个月,再检讨行动效果,每个月则会耗资不超过7000令吉,进行清除工作。“同时,我们也计划利用拆卸的大横幅循环使用,如将之制成环保袋或围裙。”
承包商卢伟伦表示,每晚都会有2至3人,从晚上8时至11时进行拆卸工作,当横幅达到一定数量后,将送往士毛月垃圾土埋场,进行处理。
加影市议员黎潍裮说,市议会也会定时展开非法横幅的拆除工作,惟,基于人手不足,一周一次的清理行动无法奏效。
他说,早前,市议会曾逮捕7至8名张挂横幅的年轻违规者,然而,市议会并没执法权限,因而将违规者交给警方,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
“至今毫无下文,故我将草拟两份信函,向警方作出‘温馨提醒’。”
他表示,该份信函是由7名市议员联署发出,以提醒警方可援引1951年放贷法令第29AA条文,将掌管横幅者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将被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
“为此,呼吁正物色新工作的年轻人,不要因‘找快钱’而从事‘挂布条’工作,以免面对监禁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