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班登柏兰岭的刘玉倩(36岁,家庭主妇)表示,她本身没有工作,需要在家照顾孩子,目前的生活费都是依靠父母亲给她。
“丈夫一个月前离家出走后,大耳窿曾经前后3次来我的住家骚扰,第一次是用铁链锁门,第二次是泼漆,第三次是在住家外,留下满地写著威胁性言论‘下次就放火’的纸卡。”
“而且,大耳窿差不多每一天会打电话来追债,问我要怎样还钱,我们如今连生活费都不够,即使大耳窿一再强迫我,我也没有办法偿还这笔债务。”
她哭诉,大耳窿还恐吓她说,如果看见她出门,就要打破她的头,抢走她的孩子,她感到非常害怕,几乎日日夜夜都睡不著觉。她希望,大耳窿不要再骚扰她们一家,也不要去骚扰其家公家婆。
她说,家公家婆居住在甲洞,最近听说也遭到大耳窿的骚扰,他们已经70多岁,承受不了刺激。
已偿还数十万
“据了解,丈夫目前欠下大耳窿2万7000令吉,在这之前,我也曾向亲戚朋友借钱来还债,已偿还数十万令吉,但还了之后,大耳窿又称仍欠利息。”
“还了一次又一次,但还是欠著,都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都是大耳窿说欠多少就是多少。”
她指出,丈夫是从去年11月开始,向大耳窿借钱做二手承包建筑生意,但因为收不到老板付款,为了急于给印尼工人发放薪水,所以便向大耳窿借钱。
此外,民政党全国公共投诉局主任刘开强指出,在接获两宗大耳窿骚扰案投诉后,他将在今日致函沙登和安邦警区,并联系这两宗案件的查案官,以跟进此事。
他说,据了解,警方已针对双方的案件开档调查,他也相信警方有能力处理好这些案件。据知,大耳窿采取的追债手法,已触犯刑事条例第506条文(恐吓)、448条文(闯入他人住宅范围)以及427条文(上门骚扰他人)。
因此,他呼吁大耳窿,不管是谁向他们借钱,都应该向借钱的当事人本身追债,而非恐吓及威胁其家人。
他指出,如果借贷公司是有执照,采取这样的做法就是已经触犯条例;但如果是属于没有执照的借贷公司,就希望警方能尽快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