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3日讯)台湾曾姓男子与友人喝酒狂欢,并透过夜总会经纪公司请来小姐小梦(化名)助兴。随著连喝三摊后,小梦喝到烂醉如泥,被色心大起的曾男带回酒店,正当他脱光自己衣服准备“上马”时,经纪公司就带著警察找上门,当场将衣衫不整的曾男逮捕。
根据法院判决,上述事件发生于去年3月20日,曾男与友人午夜12时左右在高雄市某酒吧喝酒,之后透过夜总会经纪找来小梦作陪。狂饮不止后,一行人转战两家夜总会续摊,直到清晨4时30分,小梦早已醉得意识全无,甚至需用轮椅离开现场。
曾男见机不可失,搭德士回到下榻的酒店后,就与司机合力将已经瘫软无力的小梦抬回房间。
当回到房间后,曾男便脱光自己的衣物,并将小梦的裤子和内裤褪去,正准备进行进一步行为时,朋友突然跑来敲门,告知经纪公司因为联系不上小梦,火速循线赶到酒店。
闻讯后,曾男立刻穿上衣服,用棉被遮盖小梦下半身准备离开房间时,小梦的经纪人兼男友带著警方赶到现场,当场逮住了衣衫不整的曾男。
经纪人后来对曾男进行提告。
审判过程中,曾男辩称小梦是自己脱掉裤子内裤上床,并强调自己原本要离开,小梦却主动抱住并亲吻他,两人自始至终都没发生过性关系。
然而,法官根据证据显示,小梦当时意识模糊、身体瘫软,属于“不知抗拒”状态,且她曾在迷糊间向经纪公司传讯息“不要”求助,刚被找到时还有哭泣等情绪反应。
法官最终认定曾男的辩解毫无可信度,判决其趁机强制性交未遂罪成立,处以2年徒刑。
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