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我国4月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已连续3个月维持在相同涨幅,上扬1.8%,至132.4点,高于去年同期的130.0点。
统计局首席统计员拿督斯里莫哈末乌兹尔指出,4月通胀率主要是由餐馆和酒店(升3.5%)所拖累。紧随其后的是个人护理、社会保障、杂项商品和服务(升3.1%);而住房、水、电、燃气和其他燃料则增长3%。
乌兹尔表示,餐馆和酒店的通胀增加,主要是因为饮料制备服务的通胀(升3.9%)所连累。
与此同时,食品和非酒精饮料在4月增长2%。其中,家庭食品增长0.4%,上月为0.3%;而非家庭食品则增加4%,高于上个月的3.5%。
总体而言,4月通胀按月增长0.2%,主要归因于个人护理、社会保障、杂项商品和服务(升0.9%)、休闲、体育及文化(升0.8%)以及餐馆与酒店(升0.3%)所推动。
核心通胀1.9%
除此之外,核心通胀也有所提升,录得1.9%涨幅,高于上个月的1.7%。
另一方面,大部份州属的通胀增幅低于1.8%的全国通胀水平。然而,槟城 (升3.2%)、砂拉越(升2.8%)、彭亨(升2.4%)和雪兰莪(升2.2%)的增幅高于全国通胀水平。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4月通胀率低于越南(4.4%)、菲律宾(3.8%)、美国(3.4%)、印尼(3.0%)和韩国(2.9%)。但高于泰国(0.2%)和中国(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