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9日讯)中国恒大地产周一晚公布,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对恒大地产在年报中虚增收入等违法行为作出多项惩处,包括对恒大罚款41亿7500万元人民币(27亿3700万令吉),并指董事长许家印“手段特别恶劣”,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台湾中央社报导,中国恒大地产公布,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证监会查明,恒大地产、许家印、夏海钧等人涉嫌违法行为主要有3项。
一、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透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2139亿8900万元人民币,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亿6700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407亿2200万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
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亿5700万元人民币,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亿6800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512亿8900万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二、恒大地产于2020年发行的4笔债券,总额为126亿元人民币的债券以及于2021年4月27日发行规模总额为82亿元人人民币的债券,发行文件分别引用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公司债。
三、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讯息,包括恒大地产未按期披露2021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中国证监会指出,2023年8月10日,恒大地产公开披露2021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日均超过规定报送并公告日。恒大地产未依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
在重大诉讼仲裁方面,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共有1533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高达4312亿5900万元人民币。
关于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中国证监会表示,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共有2983笔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亦达2785亿3100万元人民币。
“手段特恶劣 情节特严重”
中国证监会表示,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许家印全面管理恒大地产各项业务,授意其他人员虚增恒大地产年报业绩,“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上述违法行为”。
除许家印外,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实际统筹管理恒大地产日常经营事务,“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恒大集团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实际负责恒大地产的财务审计,“组织统筹年报财务造假工作”,“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恒大地产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潘翰翎,曾任恒大地产经营中心负责人,“参与实施了2019年财务造假相关工作”,“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恒大地产时任总裁柯鹏,负责恒大地产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参与审议恒大地产2020年年度报告并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恒大地产时任总裁甄立涛,负责恒大地产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参与审议20恒大02债券等发行文件并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恒大地产时任副总裁钱程,参与审议恒大地产2020年年度报告并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中证监针对恒大地产披露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进行多项综合处罚:一、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亿75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二、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三、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四、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五、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六、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七、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证监会表示,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两人都是“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潘大荣、潘翰翎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恒大地产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就上述处罚“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本次行政处罚最终以中国证监会的正式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