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大马1月通胀率连续第3个月维持在1.5%。
统计局首席统计员拿督斯里莫哈末乌兹尔指出,我国今年1月消费者物价指数(或称通胀率)保持增长1.5%,主要是分支领域皆放缓增长,其中餐馆与酒店(升3.2%);个人护理(升2.5%)、医疗保健(升2.4%)、食品和非酒精饮料(升2.0%)、水电费及其他燃料(升2.0%)。
乌兹尔指出,占消费者物价指数权重29.8%的食品和非酒精饮料在1月温和增长2.0%。其中家庭食品增长1.1%,低于去年12月的1.3%。
乌兹尔续指,国内多数州属或直辖区的通胀水平低于全国的1.5%。然而,其中6个地区的通胀是高于全国水平的,分别是布城(2.7%)、砂拉越(1.9%)、雪兰莪(1.8%)、槟城(1.8%)、彭亨(1.7%)及玻璃市(1.6%)。
与此同时,所有州属或直辖区的食品和非酒精饮料的通胀率均有所上升,当中升幅最高的是槟城(3.6%)、彭亨(3.0%)及布城(2.8%)。而其他地区的食品和非酒精饮料的升幅皆低于全国的2.0%水平。
按月比较,1月通胀较去年12月略增0.2%。按月增长的领域分别有水电费和其他燃料(0.4%)、食品和非酒精饮料(0.3%)及医疗保健(0.2%)。
1月核心通胀则放缓增长至1.8%,低于12月的1.9%,惟仍超越全国1.5%的通胀水平。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通胀率(1.5%)低于美国(3.1%)、菲律宾(2.8%)、韩国(2.8%)、欧盟(2.8%)及印尼(2.6%)。然而,我国的通胀还是高于泰国(-1.1%)和中国(-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