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和国家银行(BNM)发表联合声明,双方正联手制定框架,以将数码资产纳入证券条例的监管范围内,确保公平及有序的交易,及为投资者提供保障。
所谓的数码资产是指数码货币及数码代币。
两大监管机构表示,这项联合声明主要是为市场提供有关大马对数码资产的发售及交易监管措施的立场。
这项声明指出,大马证监会将负责监管通过数码货币首次发售(ICO)计划,进行数码资产的发售活动,和大马境内数码资产交易所的数码资产交易活动。
而发行及交易可作为支付用途数码资产的发行者及数码交易所,则必须遵守国行旗下支付及货币相关的条例。
此外,ICO发行者及数码资产交易所,也必须遵守证券监督委员会制定的防洗黑钱及恐怖主义融资活动指南。
此外,国行也重申,数码资产并非我国的合法货币,公众在进行数码货币交易时,应合理评估其风险。
为了更好执行数码资产监管框架,证券监督委员会及国家银行签署了一项协调协议,确保相关活动符合两家监管机构的法律及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