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上市集合投资计划(listed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简称CIS)和商业信托的新证券发售将转由大马交易所负责批准。
大马交易所今日宣布修正主板上市要求之下的上市集合投资计划(listed collectiveinvestment scheme,简称CIS)和商业信托的监管框架。集合投资计划包括房产信托(REITs)、指数股票基金(ETFs)和封闭式基金(CEFs)。
为了促进主板上市的集合投资计划的成长和提高它们的效率,证监会(SC)检讨了集合投资计划的管理框架。
根据更新后的2007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条例(CMSA),大马交易所将成为集合投资计划和商业信托发新证券的批准机构,但不包括债券,以及商业信托的业务方向或政策出现重大变动。
新架构缩短上市时间
更新后的管理框架,将可缩短上市时间和降低监管成本,从而提高集合投资计划和商业信托在本地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主要的变动包括:( 一) 改善效率和缩短集合投资计划和商业信托,通过发行证券在次级市场基金市场上市的时间;(二)改善针对主板上市的房产信托的交易监管框架,以加强对单位持有人的保护,和提高营运效率; ( 三) 推出其他提振房产信托成长的措施;(四)加强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公司治理,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五)改良集合投资计划和商业信托的定期报告框架,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大部份与主板上市相关的框架修正将自今年4月9日起生效,而与公司治理、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额外披露有关的修正将会有更长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