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大马内部审计师学会(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 Malaysia,IIAM)认为,内部审计活动是企业治理方面的重要支柱;惟,大马上市公司在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普遍上仍有待加强。
IIAM会长王金莹在今日的媒体简报会上表示,国内大多上市公司并未意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同时,大马的内部审计业务并未受到官方管制,入行门槛极低,更是影响了相关行业整体的专业能力。
“通过独立且专业的内部审计程序,上市公司可全面了解自身治理上的优缺点,及时采取措施,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健康。”
半数倾向外包
王金莹指出,IIAM在2016年进行的一项的研究显示,大马上市公司可透过4个举措去提升公司内部审计的专业性质,即选择真正独立,且具有专业资格的内部审计师为外包服务提供者(OSP)、选择掌握多元技术与了解多种行业的内部审计师、为内部审计活动拨出充足款项,还有公布OSP或自家内部审计主管的资历。
“根据研究所得,54%的大马上市公司倾向于外包内部审计活动,其馀46%则建立自家内部审计团队;其中,87%的小型公司委任OSP进行内部审计,而54%的大型公司采用自家内部审计队伍。”
她补充道,在相关研究中,所有缴足资本在6000万令吉以上的上市公司,被归类为大型公司。
“88%的上市金融机构采用自家内部审计团队,其次是80%的基建企业和75%的酒店业者;而封闭式基金、矿业公司和特别用途公司(SPAC)则无一例外、100%外包内部审计业务。”
王金莹亦引用研究数据称,有90%使用外包内部审计服务的公司,一年仅支付最多10万令吉的费用,并不足以确保专业且高水平的内部审计活动。
“以上述费用来看,上市公司只能委任人数较少,或资历较浅的审计师,不足以覆盖公司内部治理的风险范围,以及写出可靠的内部审计报告。”
另一方面,王金莹指出,大马上市公司中的审计委员会男女比例严重失衡,92%为男性,仅有8%为女性。
“我们强烈建议,增加本土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的女性人数,以提供多元化的建议与问题解决方案。”
此外,为了避免独立性质受影响,她表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应和董事会主席应划清界限。
“据研究,有23%的公司董事会主席兼任审计委员会一员,其中7%的公司董事会主席与审计委员会主席竟是同一人。”
同时,王金莹认为,受委的审计委员会主席必须拥有专业会计资格,但多达41%的上市公司缺乏这方面的专业资格。
相关研究由梅恩慈博士领导,内容涵盖785家在大马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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