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普照寺如此的联系,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两难的处境。
就传统寺院管理,多数法师也会认为,以及不少信徒也都如此看待,我是普照寺的住持,我应该长期住在普照寺,乃至在那边剃度弟子,并委派监院等职务给常住法师,大家一起管理这个寺院。
但普照寺是属于佛青的属下道场或训练中心,虽有寺院之名,而不一定依寺院的方式运作,所以有管理委员会在管理,每两年的代表大会会委派管理委员会成员。虽我也有委任委员的权利,但我一般都交给佛青去委任。
其实早在我接受献议为住持时,我就作好准备,不想管理行政的工作,因为我也曾担任佛青总会长,对佛青的操作有一定了解,又当过寺院的都监,也知道寺院的运作方式。两者的方式是有不同的,如果两种制度同时在一座寺院里运作,必是“两头马车”跑,合不容易,分又分不开。
因此我索性全权交出管理方面的权力,让佛青可以完全接手来管理,一方面我也乐得清闲,一方面也让马车单头跑。
但还是会有人以为如此方式,就失去了普照寺作为寺院的意义,所以普照寺就成为佛青的训练和教育中心,以在家信徒及年轻佛子的中心,培植多些佛教青年人才,为整体的佛教作奠基工作。
但忝为住持,应该有优先使用的权利。正如太平佛教会每年在安排活动时,都让我这个宗教顾问优先安排活动时间,这帮我解决了办活动需空间,又得安排时间的问题,也同时充实了佛教会的活动内容,是两者互动中皆获利益的方法,这应该也是可以在普照寺运作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