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 309人因涉嫌诈骗或充当钱骡而被警方调查,年龄最小的只有15岁。
《8视界新闻网》报导,警方商业事务局及七个警署的警员在上个月21日到7月4日展开为期两个星期的行动,落网的包括215名男子和94名女性,年龄介于15岁到78岁之间。
他们相信涉及超过1300起诈骗案,主要是网络爱情、电子商务、冒充朋友、投资和求职诈骗。受害者损失超过1000万新元(约3470万令吉)。
这些嫌犯目前在欺诈、洗钱、无照提供付款服务的罪名下接受警方调查。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诈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
根据该国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洗钱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50万新元(约173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该国付款服务法,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经营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务,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对最高罚款12万5000新元(约43万375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