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5日讯)柔州果农公会过去筹备成立分销合作社的过程波折重重,历经3年的不断磨合,逾20名会员理事因理念不合,相继与该会终止合作关系,目前的合作社则已改为私营模式。
该会去年初宣布成立首个由果农公会成立的分销合作社,旨在集合农友所种植的水果,分级包装后再直接分销至新加坡,以期减少中介的利润剥削。
这项计划3年前提呈予柔州果农公会,约一年后注册成立Fruit Glo有限公司,当时获得了逾20名理事积极响应,并集资50万令吉作为合作社初期的营运费用。
然而,合作社却迟迟未投入运作,这项计划也慢慢淡出了果农的视线。马来西亚果农公会副会长兼柔州果农公会会长陈志强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坦言,这项由柔州果农公会献议的计划,在某种程度来说已是“胎死腹中”。
他解释,合作社目前已改为私营运营,并由他与几名商业伙伴合作经营,尽管与柔果农公会没有直接关系,但合作社的创立初衷,仍是为小农谋求福利,减少中介的利润剥削。
获建临时工厂准证
他续说,成立合作社的计划初期时进展顺利,建设在南北大道亚依淡收费站旁,7000平方尺的工厂,原预计能在去年中落成与运作,但碍于繁杂的入伙手续,令合作社迟迟无法投入运作,间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亏损,继而有会员理事选择退出合作计划。
他无奈表示,有鉴于已投入大量资金,上述计划已无法“半途而废”,因此即便理事会员相继退出,新组的管理层仍选择再投入逾200万令吉的运作资金,随后也取得建设临时工厂的准证,去年10月21日投入基本运作。
不过,碍于尚未获得入伙准证,因此他们无法在合作社的工厂内建设冷冻储存室,因此无法大量存放新鲜水果,且在没有取得良好作业规范认证的情况下,合作社向小农收购的水果亦无法直接出口至新加坡,只能分销予其他州属。
合作经营合作社的农友叶良辉透露,基于无法转换土地用途,意味著无法获得市议会的工厂入伙准证,导致出口前必须获得良好作业规范认证(GMP)的申请也遥遥无期
他说,目前建设工厂的地点原为农业地,在获得由市议会下批的入伙准证前,合作社须先征得土地局的土地用途转换批准,将农业地转为工业地,但转换手续非常繁杂,因此一直到现在,合作社仍未获得任何批准。
他表示,上述情况也导致无法申请良好作业规范认证,无法直接将新鲜水果出口至新加坡,等同于无法协助小农逃脱中介的利润剥削。
逾20果农交货予合作社分销
Simple Farm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兼柔州果农公会总务谭智明透露,目前有逾20名来自居銮、峇株巴辖与新邦令金的果农,将所栽种的水果交予该合作社分销,种类包括了火龙果、木瓜、香蕉等。
他强调,无论合作社的经营权是否隶属公会,成立的初衷就是协助小农将水果的品质提升,同时摆脱中介批发的利润剥削,让辛苦种植的农民能有更好的收入,也保持市场水果供需的品质。
“首要任务就是协助人力资源有限的小农处理水果的分等,把不达标的水果淘汰,留下品质足够优异的水果来售卖,即能保有更好的利润,而且成批分销和出口能减少运输成本。”
不过,他提醒,果农需要先申请良好农业作业认证(MyGap),否则合作社即便顺利取得了良好生产规范认证(GMP),已无法协助未获得良好农业作业认证的果农出口水果至邻国。
“目前,柔州果农公会也只有20%的会员拥有良好农业作业的认证,我们希望果农都能自发去申请有关认证,以准备好在未来投入出口产业。”
惟他坦言,无论是良好农业作业认证或是良好生产规范认证,两者的申请程序皆过于复杂,一般需要耗时至少半年来处理手续,而且也未必申请得到,对大部分不译国语的农友而言十分不易。
副文二:
峇株巴辖25日讯 陈志强坦言,无论是地理位置或是水果品质,柔州果农拥有绝对的优势,在新加坡的消费市场上立足,惟因行政上的繁文缛节,拖慢国内水果市场向外拓展的可能性。
“新加坡的消费市场很大,若能够顺利出口,未来我们也会锁定在切片水果的出口,届时能更多元化的分销国内产的水果。”
他说,通过扣除中介商利润的做法,果农能够获得更客观的利润,同时市场价格也不会因此有所调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