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3日讯)甲州房屋、地方政府、环境及绿色工艺行政议员拿督郑国球指出,州内的非伊斯兰宗教组织只要不违反章程及抵触法令,包括每年提呈报告,就不会被撤销注册。
根据社团注册局的定义,宗教团体的注册分为两种,即以善信为主的“善信协会(Persatuan Penganut)”,以及负责管理宗教场所的理员会(Persatuan Jawatankuasa Pengurusan Rumah Ibadat)”。前者无需拥有固定的膜拜场所,后者则是拥有固定膜拜场所。
郑国球指出,甲州的神庙及印度庙等宗教场所众多,但真正注册的却无法反映真实的数目,因此他希望通过该漂白计划,协助更多宗教场所“合法化”。
郑国球是于今早出席甲社团注册主办的“非伊兰宗教组织漂白计划2.0”交流会后,在记者会上发表谈话。今天共有113个宗教组织的代表出席交流会,并踊跃发表疑问。在场者包括甲社团注册局局长诺哈菲达。
他说,甲社团注册局是于今年3月28日召见非伊斯兰宗教组织代表出席汇报会,却引起宗教组织的担忧,担心土地用途不符合宗教用途,将被撤销注册。
他表示,只要该宗教组织仍活跃,每年向社团注册局呈报会务及财政报告,并没违反章程及法令,将不会被对付。
他说,很多宗教场所都是由善信协会负责管理,若是注册为“善信协会”,章程内阐明其功能包括管理宗教场所的话,就无需转换组织名称,只要向社团注册局报备,当局将其归类为“宗教场所管理理事会”的组别。
“若‘善信协会’的章程未阐明管理宗教场所的功能,则必须在会员大会上修改章程,再呈报社团注册局,以更新章程内容,以便‘合法化’该组织。”
他表示,当局也给予年资较久的宗教组织特别通融。若该组织愿意更改名称,把善信协会改为宗教场所管理理事会,也是获得当局鼓励。
屋业发展须留地给宗教场所
甲州房屋、地方政府、环境及绿色工艺行政议员拿督郑国球指出,州政府已规定发展商在大型屋业发展计划,必须保留地点予非穆斯林宗教场所。
他说,这也避免继续有住家或工厂设庙,以衍生更多问题。
“至于现有以住家为神庙,只要地方上的居民没有投诉,基本上没有问题。”
尽管如此,郑国球指出,当局不鼓励新的神庙设立在住家,而是鼓励他们觅适合的地点,包括买地建庙或设于工厂,因此根据相关法令,住宅单位不能被转换为宗教场所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