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恶租客拖欠租金及水电费,落跑前搬走屋主电视机和音响系统,不仅未交还单位钥匙还加锁,让屋主蒙受约1万令吉的损失,并已向警方备案。
据屋主刘先生(36岁,策划员)透露,该名租客是一名为莎伦的印裔女子,年约27岁,与印裔丈夫育有一名甫3个月大的儿子,在新山某夜店工作。
屋主也说,该名女子由于自小被一户华裔人家领养长大,因此其身分证有中文名为黄优婉(译音),她说得一口流利华语。
刘先生告诉《东方日报》,上述女租客是去年9月1日透过中介,正式搬迁入住其位于拉庆某公寓单位租住,每个月租金为1400令吉。
他说,女租客一开始先支付一个月的租金1400令吉,另外加一个月的房租抵押金1400令吉,但自迁入后就没有按时缴付租金过,经过多次催讨后,她才分几次缴付为数不多的租金。
他继说,男租客甚至在租住公寓单位期间,去年12月在电梯内抽烟,他过后被公寓管理层通知,需承担该笔500令吉的罚款,除非去报警备案表示抽烟者非本人。
另外,他也发现提供给每个单位一个停车位,也被女租客转租他人赚取每个月150令吉的费用。
他说,该租户不仅拖欠3个月租金,还欠下4个月总共逾927令吉的电费和逾208令吉的水费,如今又为他添加一桩麻烦事,在忍无可忍之下,于去年12月24日到警局做第一次投报作为备案。
由于女租客拖欠租金的情况经过4个月后仍未有改善,刘先生决定于本月2日,约对方到拉庆警局会见著手处理此案的查案警官,对方在警官的面前,答允会在本月1日7日缴付租金和水电费,否则会在本月10日自动搬出公寓单位。
期限当天,刘先生再次发短讯询问租客是否已清空所有东西并自动迁出公寓单位,女租客声称需要时间收拾东西并找地方租住,因此他答应再给对方3天的宽限时间,让对方在本月13日中午12时前迁出,并将钥匙交还给他所委托的女房屋中介。
“岂料,本月13日当天上午,房屋中介联络不上租客,我本身也多次尝试联络该名女租客,可是租客并没有接听电话,也没有回电,最后还索性将电话直接关机。因此,我事后向警方做第二次投报,包括叙述事实。”
较后,刘先生在房屋中介的陪同下前往该公寓单位视察状况,结果发现该名女租客擅自加锁,企图拖延屋主入屋检查的时间。在房屋中介的协助下,刘先生以100令吉的开锁费找开锁人帮忙,方可以进入屋内。
“当我们入屋检查时,发现原本留在屋内供租客使用的价值逾3500令吉的电视机和价值逾1200的音响系统已不翼而飞,因此再次报警。”
他说,该名女租客不只不接听他的电话,也没有归还物资钥匙和通行卡。他将通知管理公司办公室,即日起终止该通行卡的效能。
他说,他在此事件中损失惨重,也被迫偿还租户拖欠的水电费。他希望以他本身经历,让其他出租房屋人士能有所警惕并多加留意,不要将屋子出租给该名女子,以免遇上和他相同的遭遇。
询及如何处置该公寓单位,刘先生指还是会继续出租,惟经过这次遭遇,他形容自己“见鬼怕黑”,以后将会更慎重选择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