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14日讯)为解决水供短缺或水源被污染的问题,国家水务委员会主席拿督梁德明表示,他已向能源、绿色科技及水务部提出修改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的建议,赋予该委员会拥有更具体的权限,采取适当行当对付肇起河流及水源污染的单位。
他表示,国内一些区域性的水供出现弊端时,该委员会因现有法令赋予的权限有限,无法采取更严厉的步骤,改善困境。因此,希望修改后的法令,让执法单位更快速和有效的改善民生。
民主行动党柔佛州水务发言人陈泓宾昨日连番炮火对准梁德明,指责后者身为掌管上述委员会,却对柔州各地面临的严峻水供问题处理方式过于被动,以及身为新邦令金国会议员,无法解决当地垃圾场污水渗透河流导致区域制水的问题。
梁德明今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水供问题作出回应。出席者包括其特别助理马闻利和张垂永等人。
提高罚款监禁
他说,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阐明,任何单位的操作导致影响水供,或有可能干扰水供短缺,或导致水源源头环境受到污染,涉及者被控上法庭,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他透露,他在上月已向能源、绿色科技及水务部提议修改现有的法令,建议将罚款提高至不超过50万令吉,或不超过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他希望,上述建议能获得部门的赞同,并可以在近期的国会召开会议时通过。
国家水务委员会目前可援引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的121(2)(a)条文,对付导致河流、水供系统或输水系统受污染,甚至造成人命伤亡的违例者。在上述条文下,最高刑罚是死刑,或监禁20年和打鞭,或两者兼施。
如果违例者造成水供严重污染而未涉及人命伤亡,则可援引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121(2)(b)条文,被判监禁10年或罚款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若水供受污染程度不严重,国家水务委员会可援引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121(2)(c)条文,罚款高达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拟3方案改善新邦令金水供
新邦令金国会选区水供短缺相当频密,梁德明表示,他和柔佛州公共工程、乡区与城市发展委员会主席拿督哈斯尼协议,拟定三个方案解决当地水供。
他指出,其中一项发展计划是从吗什水霸建造一条新的大水管,将水源输向新邦令金滤水站,生产水供。
“一旦文律河水闸因河水污染被关闭,水源短缺时,就可以从新的大水管提供给新邦令金滤水站,提炼后如常提供食水给用户。”
他披露,新水管长约11公里,耗资1600万令吉。
“第二个措施是建造3.3公里的巨型深沟,从吗什河直通文律河,将河水延输入新邦令金滤水站。第三措施是在吗什河与文律河交差处,增建一道长约3.5公里的大水管,将河水直接引进新邦令金的滤水站。”
他说,上述方案由柔佛州政府酌量,然后选择其中一项建议,拨款施工以解决一旦河水被污染的问题。
“新邦令金水供时肇弊端,主要原因是文律河河水被令金垃圾场的污水污染。当局已计划将该垃圾场永远关闭,另谋在峇株巴辖县的武吉巴容兴建新的垃圾场,以一劳永逸解决文律河河水被污染的问题。”
他责问反对党的立场,若是赞成永远关闭令金垃圾场,就不要再去武吉巴容搞抗议行动,反对当局另辟新地点。
针对当局增款在加亨水霸增建滤水站,他指出,柔佛水务公司已经向州政府提出新的建议,以更低的成本铺设大水管,将加亨水霸的水源输至森布隆东区滤水站,然后供应给居銮一些地区用户,以改善森布隆东区滤水站生产水源不足的困境。“上述计划将由柔佛州政府与柔佛水务公司协商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