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表示,若特许运营者认为水源不能安全饮用,他们有权用切断水供。
SPAN发出文告表示,根据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第55条文,若不切断水供是违法行为。
“作为监管机构,我们必须确保雪州水务管理公司在发现两条河流污染后立即切断供水。若雪州水务管公司继续提供供水,这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SPAN指出,他们也向所有运营商发出指示,要求他们制定紧急应急计划,作为向用户供水的替代措施,并优先考虑关键场所,以确保清洁水供应的连续性。
文告也说,雪州水务管理公司目前正在采取必要措施,尽量减少供水中断的影响,同时等待污染问题解决。其中包括优先将水箱转移到受影响地区,例如医院等关键场所,以及透过某些管道定期向用户更新当前情况。
早前,针对河流污染导致雪隆7区水供中断,大马消费人协会联合会(FOMCA)呼吁SPAN需对雪州水务管理公司采取严厉行动。
FOMCA主席马力慕都批评SPAN没有追究雪州水务管理公司的责任,这导致他们缺乏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