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日讯)汉都亚再也市议会主席满苏透露,该会将把“甲州无塑胶袋日期间,超市严禁售卖塑料袋”列为更新执照条件之一,当局一旦发现超市或业者不遵循规定,将采取对付行动。
他指出,甲州各大市场百货公司从2014年4月起,每周五、六两天定为“无塑胶袋日”,随后今年更将天数增加至3天,即每周五、六及日。
他说,“无塑胶袋日”实施至今已有一段时日,虽然超市、百货公司在这三天不会主动提供塑料袋给顾客,但却会给予忘记带环保袋或购物袋的顾客方便,以20仙的价格贩售塑料袋给顾客。
“部分业者假借该措施,趁机靠贩卖塑料袋赚一笔,无论是从培养民众减少使用塑料袋的观念,亦或是业者商业道德问题,因此,当局议决业者在实行无塑胶袋日的3天内严禁售卖塑料袋。”
他今日出席甲州垃圾分类推行首日活动结束后,在记者会上如此表示。
满苏也指出,虽州政府已经严禁业者贩售塑料袋,但仍有部分超市仍提供相关服务。
准备纸皮箱
为了有效执行无塑胶袋日,执法当局须靠民众的监督及配合,因此民众可向当局作出举报。他呼吁甲州各大市场百货公司业者停止贩售塑料袋,并准备更多的纸皮箱,让忘记带环保袋的顾客可用纸箱装购买的货物。
满苏表示,甲州正努力朝绿色先进州目标迈进,各地方政府也秉持3R法则,“无塑胶袋日”以及今年5月起禁用保丽龙器皿装食物,都是符合3R法则的措施,接下来就是要进行“垃圾分类”措施。
大马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副总执行长再努表示,垃圾分类措施从本月1日落实,现阶段的执法方向重于“教育”民众如何分类家里的垃圾、灌输他们正确的分类观念,直到2016年6月1日,当局才会严厉执法。
他相信,为期9个月的缓冲期足够甲州民众适应垃圾分类措施,明年6月1日起,则不会再宽待不遵守垃圾分类的民众,当局若发现民众没分类,将会采取行动对付,其中包括罚款,最重可罚500令吉,持续违法则可控上法庭。
他希望全民能够配合该项措施,打造一个绿色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