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说,当局执意要商家更换广告牌,他们希望有关当局可给予部分补贴,同时认为有关当局有必要事先收集民意再实施,并指新指南不仅增加负担,也无法起到吸引游客的作用。
商家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大多人在12月杪才会更换营业及广告牌执照,因此许多人未接获相关通知信。
鸡场街壹游纪念品店东主张创越表示,该街区商家大多未接获通知信,广告新指南的消息是从他广告商获悉,但他强调本身暂时不会更换。
“店外的灯箱广告牌挂了四五年,耗资3000令吉。广告商说浮凸字体式的材料必须是铝或铁的材质,霓虹灯则必须是LED灯,价钱超过3000令吉,现在经济不景,有关当局临时换指南,肯定加重我们的负担。”
没统一也是特色
同时,他强调,外国如中港台的广告牌大多显眼又有创意,根本没有统一,而这是一种特色也是吸引顾客的方法,不解为何州政府在多年前要求制作灯箱广告牌,如今又禁止。
“鸡场街的商店属于中小型商店,若实施新指南,收入恐受影响,何况经过长年日晒雨淋,铝和铁都会生锈,比起灯箱更不耐用,我认为这种装饰是在浪费钱。”
除此之外,他也透露,在默迪卡柏迈营业的友人已接获汉都亚再也市议会的通知信,惟大多还没做好心理准备,不打算马上更换,毕竟只挂了两三年又要花上千令吉更换。
在哥打叻沙玛纳经营饮食业的郑先生希望,州政府在实施广告牌新指南的当而,可给予部分资助,不然中小型业者恐怕“吃不消”。
“普通灯箱广告大约1800令吉至3000令吉,如果每间店皆需安装浮凸字体或霓虹灯,肯定超过这个价钱,而且我不认为它是吸引游客前来观光的卖点。”
他表示,本身曾经在欧美国家居住数年,政府做任何决定前,都会收集民意,参考大家的意见再实施。
不适合浮凸字体
“浮凸字体在欧美国家适用,但不一定适合马六甲,游客前来旅游也肯定不太著重我们的广告牌,州政府反而应该做些实际并利惠大家的事,就如提升公共交通。”
市长拿督再纳阿布于11月28日宣布,马六甲市政厅管辖下的1万8000多家商店需在营业及广告执照逾期后,6个月内依据新指南更换广告牌,因现有的灯箱广告牌遮盖建筑原貌,不整齐且对游客留下坏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