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5日讯) 因怀疑妻子红杏出墙,醋夫动手掌掴妻子三巴掌,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候审。
31岁被告莫哈末阿米占今日被带往永平推事庭面控,共面对两项控状,惟他否认有罪。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在本月2日,傍晚6时,在永平明登一路蓄意致伤其36岁的妻子,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与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同读。
被告也被控于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用脚踢妻子与另一名男子共乘的轿车,导致轿车车身凹陷,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26项条文(蓄意破坏)。
根据案情,被告是因为目睹妻子乘坐一名相熟男子的轿车外出用餐,怀疑妻子不忠,当下即怒骑摩哆追停轿车。
被告妻子下车查看情况时,遭被告连续掌掴3下而受伤,妻子随后向警方投报。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莫哈末法益兹警长,被告的代表律师则为祖丽雅迪。
承审推事苏海拉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为条件保外候审,惟被告在期间不得联系或骚扰受害者,直至审讯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