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一名53岁华裔妇女涉嫌在无合法执照的情况下,于今年3个月内向一名女商人收取7万零589令吉投资订金,而在今日被援引两项罪名提控上庭,惟皆否认有罪。
蕉赖商业罪案调查组刘岳铭警长受询时表示,这名女商人是于去年10月4日在女嫌犯的介绍下,通过一个外汇公司网站开设户头,并且注入资金参与外汇投资。
他说,嫌犯告诉事主每一名投资者最低需要购买6个价值1万2500泰达币(USDT)的单位,并承诺每月可获得8%至16%不等的高额回报,所有回报将直接汇入投资账户。
“事主自去年10月31日至今年3月29日,将58万3767令吉款项汇入14个不同的银行户头,但却未收到应有的回报,惊觉受骗立刻向警方报案。”
刘岳铭表示,警方今早根据副检察司的指示,将53岁女嫌犯孙莱咏(译音)押解至吉隆坡地庭面控两项罪名,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今年1月12日至3月6日,在未持有效执照的情况下接收女商人达7万零589令吉存款,因此抵触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758法令)第10条文,以及第137(1)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听闻控状后表示明白,惟皆否认有罪,法官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11月1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