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1日讯)2名男子涉嫌手持巴冷刀,结伙到熟人的住家抢劫,今日在马六甲爱机乐法庭被控,惟不认罪。
第一男被告莫哈末阿英冉(29岁)和第二男被告莫哈末阿迪(30岁)今日在法官阿扎拉奥尼面前否认控状。
2人被控于今年9月26日凌晨2时30分,与另一名正在潜逃中的嫌犯,在甘榜武吉拉让一间民宅内,抢走一名19岁女受害者的苹果手机。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95(结伙抢劫)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20年及鞭笞。
虽然主控此案的莫哈末阿里副检察司建议法官不允许被告保释。不过,2名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向法官求情。
他们以需要照顾年迈的父母和家人为由,要求法官让他们以最低的金额保外候审。
法官在聆听被告的求情后,让被告各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并将此案定于11月5日过堂。
据了解,受害者是被告的孩子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