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日讯)一名诵经老师涉嫌在诵经中心的洗手间内性侵8岁女学生今日被提控,他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
23岁的被告莫哈末阿米尔今日在庭上聆听了二项控状后,向法官莎雅妮表示不认罪。
被告被控于8月21日下午6时30分,在峇株巴辖的一间学习诵经的中心内,肢体性侵一名8岁的女学生。
在第一及第二项控状下,被告行为抵触了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和14(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鞭笞。
根据案情,被告在该中心为5名学童指导《古兰经》,随后有3名学生在下课后离开中心,独留8岁受害女童和其6岁的妹妹。
被告当时带著受害女童进入中心内的洗手间,而女童的6岁妹妹则跟在后方,惟遭被告阻止进入洗手间内,并叫她在门外等候。
当6岁女童在门外等候时,曾一度听到姐姐叫喊“不要”,而她也在事后向母亲哭诉,才揭发了狼师的恶行,而受害女童的母亲在事后前往四加亭警局报案。
上述案件的主控官为阿力菲玛祖基,被告则聘请律师莫哈末拉萨为他辩护。
法官莎雅妮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以及其家属,且每月初需要到永平警局报到,直至审判结束。
与此同时,有鉴于控辩双方需提呈相关文件,案件将展延至10月8日进行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