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25日讯)炸香蕉小贩因“渴望有个女儿”,于上周五涉嫌拐带两女童,今在大港推事庭面对两项指控认罪,被判监禁12个月和24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刑期同时进行。
现年32 岁的莫哈末沙里扎今在推事西蒂哈嘉阿里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即认罪。同时,推事谕令他从今天定罪之日起服刑,如果不缴纳罚款,将被再监禁两个月。
根据两项指控,这名育有两个孩子的父亲被指控于今年7月19日下午6时30分,在瓜雪而榄(Jeram)益山黄金花园,拐带两名分别为6岁和8岁的女孩。
为此,该名男子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63条文(绑架),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7年及罚款。
根据控状叙述,该男子驾驶一辆第二国产车Perodua Bezza ,将当时正在屋前玩耍的两名女孩拐上车,然后迅速逃离现场。
称载2女童到邮局寄信 给50令吉零用钱花
根据案情调查,被告当时带著两名女童陪他一起去寄信,还给2人50令吉作为零用钱花。
女童跟著被告到过一家杂货店,随后在而榄周遭一带散步,甚至在嫌犯家停留,然后,2名女童在同一天内被送回家。
较早时,代表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莫哈末慕克力表示,他的当事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渴望想要有一个女儿,因为他目前只有两个儿子。
同时,他也向推事求情,并指出,他的当事人已为自己的行为悔罪,而且这是他的第一次犯罪。
“被告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他的妻子是家庭主妇。若判处被告有期徒刑,愿请法庭从逮捕之日起同时执行,同时愿请法庭考虑被告的行为,即他愿意将孩子送回监护人和家人身边,而从宽发落。”
然而,主控官努鲁索菲亚副检察司考虑到公共利益,要求判处重刑。
她指出,这一起绑架案,受害者不只是一名,而是两名。考虑到绑架案件不断增加,并可能威胁受害者的生命,故建议判处监狱并分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