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5日讯)54岁炸香蕉小贩涉嫌以按摩为由,性侵年仅12岁的侄孙女,他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不认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
根据控状,已婚的被告,被指在去年2月,下午12时,在受害者叔叔的租屋内,对事发时年仅12岁的女童做出性侵行为。
上述行为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以及可在相同法令的第1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另须施以鞭笞。
根据案情,受害者的母亲是一名校车司机,事发时,将受害者暂时安排在叔叔的住处。被告前往该住处,并指受害者看起来很疲倦,以按摩为由伺机对受害者做出性侵行为。
在事情发生后,受害者情绪低落,经常睡不好觉,也时常哭泣。在隐瞒长达17个月后,受害者终于向姐姐吐露遭遇,并于7月18日向峇株巴辖警方报案。
警方在接获报案后,立即前往被告家中,惟被告当时已逃走,并在两天后向警方自首。
被告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此案主控官是丹尼尔慕尼副检察司,他要求法官不给予被告保释,因被告已犯下严重罪行。
承审法官依万苏艾柏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案件在8月25日过堂。
法官也谕令,被告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以及在保释期间不能干扰受害者及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