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网络诈骗案猖獗,两名本地男子于今年4月误信社交媒体上的高回酬线上投资广告及兼职广告,分别投资数十万令吉,两宗案件总计损失逾120万令吉。
两名受害人分别为一名57岁商人及41岁私人公司助理经理,他们于昨日(13日)向警方报案,指控诈骗集团透过社交媒体以高额回酬投资及直销计划为饵,诱使他们在线上平台开设账号并投资大笔资金。
尽管该平台显示两名受害人赚取高额回酬,但当受害人试图将回酬取出时,骗子却以种种理由推搪,还要求受害人缴付更多款项后失联,受害人才惊觉受骗。
柔州总警长古玛发布文告透露,首名受害人即57岁商人是于今年4月22日,在社交媒体聊天平台上,看到一项高回酬兼职计划广告。商人随后透过WhatsApp向对方了解进一步详情,并在高回酬利诱下,点击一个网站平投并开设一个帐号。
他说,商人随后按照对方指示,进行“任务”(Task),即将一笔26万7000令吉款项汇入指定银行户头,购买大量据对方称可获利的美容及运动产品,不久后,该网站平台上则显示商人已赚取7万令吉回酬。
“不过,当商人试图将回酬取出时,却被对方要求缴付附加款项,尽管商人按照指示付款,但最终却未获分毫回酬,更别提本金,最终痛失73万3597令吉。”
古玛也透露,第2名受害者即41岁的私人公司助理经理,是于今年4月3日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一则投资国外某学院股票广告。受害人随后透过WhatsApp向对方了解进一步详情时,对方承诺这项投资可赚取巨额回酬。
他说,在高额回酬吸引下,受害人于是便按照对方指示,下载一个投资平台应用程式并开设账号,将一笔47万2400令吉款项分别汇进数个银行户头。
“该平台不久也显示受害人从该项投资股票计划中,获利高达370万令吉,惟当受害人要求取出回酬时,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推搪,最后更要求受害人额外缴付附加费用后失联,受害人才惊觉被骗。”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调查上述两宗案件,同时也提醒民众切勿轻信社交媒体或网络上的高回酬投资或兼职广告,并向相关机构例如国家银行或警方求证,从而避免坠入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