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3日讯)7名日前涉嫌谋杀拿笃技职学院同学被告,今天早上被带到斗湖高庭申请担保外出,不过申请被法庭拒绝。
高庭法官登肯斯昆杜表示,他没有看出能让他批准担保的理由,法庭认为案件也未转至高庭,当案件转移高庭后辩方可以再提出申请。
他说,法庭担心因为被告与证人相互认识,会有骚扰证人的风险。
代表控方的胡曼及吴俊道副检察司陈词时说,刑事事件代码第388(1)条文阐明可以被担保的人第一点即16岁以下,第二点是女性及第三点身体健康有问题的人,这批人显然不符合条文。
辩方虽指出被告不足法定年龄应批准担保,胡曼回应根据儿童保护法第84条文,能担保不包括谋杀罪,因此该法令在这案件不能被采用。
他反驳辩方说,辩方另外要求担保的理由还包括让他们参加大马技职教育文凭考试,但监狱局总监的宣誓书有指被告因为有数科目没考而不再有参加资格,因此这理由也不获法庭考虑接受。
此案于6月27日在拿笃再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