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0日讯)尚在戒毒监管期间的两名男子因吸毒,违反国家反毒机构的监管条件,而分别被判入狱5个月及12个月和鞭笞。
32岁的被告莫哈末纳兹里以及41岁莫哈末阿兹鲁皆为吸毒受监管者,他们是在今日被控上峇株巴辖地庭。两人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莫哈末纳兹里(轮胎工人)在5月6日下午4时15分时,在峇株巴辖的国家反毒机构进行尿液检测时,对甲基安非他命和安非他明呈阳性反应。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8B条文,被告的监管时长是从今年3月7日起开始计起至2026年的3月6日,为期两年。
与此同时,被告莫哈末阿兹鲁在3月20日,早上11时零5分,前往峇株巴辖的国家反毒机构进行尿液检测时,结果显示对吗啡呈阳性反应;而他的监管期是从2022年5月25日开始至今年5月24日。
两人在监管期间违法,抵触1983年吸毒者(治疗与康复)法令第6(2)(d)条文,并可在同法令下的第6(3)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3年监禁或鞭笞不超过3下,或两者兼施。
上述案件由国家反毒机构的副检察官诺哈菲兹负责检控,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卡玛鲁拉里菲律师。
庭上宣判,莫哈末阿兹鲁被判刑监禁12个月以及鞭笞1下,而的莫哈末纳兹里则被判刑监禁5个月与鞭笞1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