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0日讯)2名华裔商人涉嫌向一家公司董事索取近670万令吉,以助对方解决关税的问题,被告今日被控上庭时,双双否认有罪。
2名被告陈永亮(50岁,译音)及陈国祥(50岁,译音)今早在北海法庭面控,共面对10项控状。
根据控状指出,2名被告于2019年9月12日,分别在大山脚一间酒店及槟岛一家购物广场的银行,要求一名公司董事吴春锦(译音)以现金及支票方式支付267万5150令吉及另外索取400万令吉,作为协助处理一家烟草公司涉及关税局总额1亿800万令吉关税的事宜。
上述行为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a)(A),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款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2名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要求法庭让2名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交出国际护照。
法官朱海米经过考量后,允许2名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他们也必需交出国际护照、每月需到最邻近的反贪会报到及案件审讯期间不得与证人接触。
此案定于8月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