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8名男女涉嫌经营网络赌博呼叫中心活动,今被带往乔治市推事庭面控皆不认罪,推事允许保外候审。
该批被告分别为6名本地男子、1名本地女子,以及1名印尼男子,他们分别是李依玲(34岁)、钟家胜(22岁)、杨荣华(31岁)、欧阳志贤(29岁)、陈冠阳(39岁)、邱文龙(25岁)、黄志杰(25岁),印尼男子哈里巴芒卡斯(22岁)。所有人名皆译音。他们于周三被控上乔治市第一推事庭。
根据控状,被告们被控于5月9日晚上7时45分在武吉南玛将一间公寓作为公开赌博地点,抵触1952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4(1)(c)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以及监禁不超过3年。
此案由副检察司努鲁阿蒂卡阿沙拉夫提控,8人面控时皆表示不认罪,主控官建议法庭让7名本地被告以1万5000令吉,在1人保释下保外候审,印尼男被告则不准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其所有当事人都只是担任客户服务人员,每月收入为3000令吉。而且,只有李依玲一人已婚,育有两名孩子,6名本地男子皆单身,希望法庭将保释金减至4000令吉。
“保释金是为了确保被告出庭,而不是作为惩罚。加上,所有被告的家人都到法庭支付保释金,以确保他们日后出庭。”
“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被认为太高,让被告的家人难以支付。”
他说,至于第8名被告哈里巴芒卡斯,他持有有效的旅行通行证,因此他没有根据移民法令受到指控,因此请求推事为所有的当事人设定最低的保释金。
他希望将被告的保释金定为4000令吉,由一名担保人保外;至于第8名被告,则要求保释金为5000令吉,并由两名本地担保人保外。
推事西蒂努鲁苏海拉允许7名本地被告各以6000令吉在一名担保人担保下保外候审,印尼男子则由两名本地人担保,以1万令吉保外。此外,被告还受到一个附加条件的约束,即每个月的第一天需到最临近的警察局报到,直到案件审讯结束。
第8名被告还必须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直到案件结束。此案展至6月2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