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5日讯)一名烧焊技工因被控强奸一名11岁儿童,今日被地庭宣判罪成,并被判处监禁6年和鞭笞1下。
现年23岁的被告莫哈末依克兰在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立即认罪,法官聂哈比里随即宣布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是被控于5 月4日晚上 8 时20 分,在万捷Jelawat 的一栋建筑内强奸一名年仅11 岁又9个月大的女孩。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而被提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监禁20年和鞭打。
较早时,该案检控官为阿末法依兹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祖尔巴西沙。
阿末法依兹在提交案情文件时,要求法庭给予适当的惩罚,以便给被告和社区作为一个教训。
然而,辩护律师莫哈末祖尔巴西沙则指出,考虑到该行为是自愿的,而且被告必须养家糊口,因此要求法院判处最低刑期。
法官随后判处被告监禁6年,从被捕之日算起,然后再加一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