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日讯)马六甲一所高等教育机构的毕业生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于昨日被控上庭,惟他否认有罪。
22岁的被告莫哈末法克鲁在昨日于麻坡地庭面控,并在通译官宣读完控状后,于法官阿布峇卡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遭指控在2022年7月3日傍晚6时15分至40分之间,在东甲双溪玛迪附近的一座游乐场内,强奸了一名与他在社交媒体上结识的15岁未成年少女。
被告行径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与16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上述案件有副检察官丹尼尔负责检控,被告律师则为诺哈菲扎。
控方在庭上谴责被告对在社交媒体上仅认识两个月的受害者作出的兽行,并一度要求庭上允许不为被告提供保释的诉求。
控方建议以1万5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而庭上最终允许被告以6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不过,被告需要每个月到附近的警局报到,并且不得打扰受害者与其家属;案件将展延至5月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