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日讯)巫裔男子涉嫌于3年前,破坏柔佛苏丹和柔佛王储的肖像,昨天被判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峇株巴辖推事庭推事西蒂祖拜拉是在昨日庭审时表示,基于控方所有控状皆提出合理证据,因此裁定46岁的被告慕塔丁阿末表面罪名成立,并指示被告于5月26日以及28日出庭自辩。
庭上提供了三种辩护选择,即在证人席上宣誓自辩、没有宣誓下自辩或是选择保持沉默。
最终,被告选择在证人席上宣誓自辩,并表示有2至3名证人会出席庭审,并进行口头供证。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1年12月18日早上10时,在阿基路一间店铺内妨碍一名公务员办公,触犯了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罪成可被判罚坐牢两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第二项控状指出,被告因涉嫌破坏贷款公司内所挂的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以及柔佛王储东姑依斯迈殿下的照片,还有一樽花瓶,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若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被告在同样时间与地点,蓄意伤害一名36岁男子,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上述案件的主控官为拉雅法拉瓦希达副检擦司,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