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1日讯)一名割草工人涉嫌趁妻子不在家,强暴和性侵犯15岁继女,还用手机记录性侵过程,今日被提控时否认有罪,法官不允许被告保释候审,案展3月25日过堂。
41岁被告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共面对两项指控。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被控于去年6月6日,晚上9时,在峇株巴辖县四加亭居銮路的一所房子内,强暴当时只有15岁的继女。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诇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20下鞭笞。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时间及地点,性侵受害者。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4(a)条文(肢体性侵),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不超过20年及鞭笞。
案情显示,被告是趁著妻子不在家中时,强奸和性侵受害者,更利用手机记录上述过程。
因受害者变得越发寡言,辅导老师拨电谘询时,被告的兽行始被揭穿。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丹尼尔慕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控方表示,基于被告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密切,以及目前仍在森州林茂社会福利局接受照顾的受害者安全,希望法庭不批准被告保释。
“若被告获准保释,受害者的安全将受到干扰,因为家属已经申请把受害者接回家。”
承审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卡玛纳不准许被告保释,并谕令案件展延至3月25日过堂,以让被告委任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