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1日讯)一名泰国男子涉嫌透过改装轿车油箱,装载60公升大马RON95津贴汽油走私至泰国,周三被提控上太平地庭,被告认罪不讳,法官择定今年3月24日下判。
被告为诺潘阿都罗(51岁),他在聆听控状后,在地庭法官莎丽法面前,表示理解控状内容和承认有罪。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2月17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霹雳宜力高乌武吉布拉必的关卡,被发现将超过规定数量的60公升汽油,装进一辆丰田佳美轿车的油箱,以便通过陆路运往泰国。
因此,被告抵触2011供应管制条规第3(1)条文(禁止出口),并可在同条规第5(a)条文下被判罪。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由于被告是泰国人,来自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的主控官哈斯尤坦蒂,不献议让被告保外。
法官莎丽法随即定今年3月25日下判,同时等待控方提呈案件报告。
早前,媒体报导霹雳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执法人员,于2月17日上午11时30分,在高乌武吉布拉必关卡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由泰国男子驾驶的丰田佳美轿车,经过关卡欲驶往泰国勿洞方向。
执法人员检查该辆轿车时,发现轿车后部设有一个额外油箱衔接至原油箱,并在这个额外油箱内发现疑似汽油液体。
执法人员立即扣查该司机,并充公60公升RON95津贴汽油和轿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