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莎米拉及两名青年,被控在6年前谋杀摇篮基金总执行长纳兹林哈山的无罪裁决。
以拿督瓦兹尔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控方寻求撤销高庭宣判上述3人无罪释放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末再迪和拿督阿兹哈哈里。
2022年6月21日,莎阿南高庭宣判也是纳兹林哈山遗孀的莎米拉,以及两名现年21岁和18岁的继子,无罪释放。
高庭是基于控方无法证明这3人的表面罪名,而判如上述。
控状指出,莎米拉与这两名青年联同一名在逃的印尼人依卡瓦育,于2018年6月13日晚上11时30分至2018年6月14日凌晨4时之间,在八打灵再也珍珠白沙罗的一间住宅谋杀45岁的纳兹林哈山。
瓦兹尔在发表裁决时说,控方未能确立此谋杀案,因为控方所提呈的是环境证据,以及有证据表明,死者与答辩人(莎米拉和两名青年)的关系良好。
他指出,控方提出“最后被目击理论”,以证明纳兹林哈山之死与答辩人有某种关联。
“对此,承审法官已相当正确的裁决,(控方)无法证明死者的死亡时间,以及‘最后被目击理论’不能被用以证明,答辩人与死者身亡之间的关联。
“更何况,我们认为,控方没有提呈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以证明答辩人谋杀死者的动机。”
瓦兹尔提到,控方所言的钱财动机、死者有意与莎米拉离婚,以及死者与第二和第三答辩人(两名青年)的关系不佳,这些指控也都不明确。
“众所周知,在依赖动机时,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而动机证据必须明确,不得含糊。”
“事实上,与控方的说法相反,死者的司机和死者的私人助理的证据表明,死者和莎米拉的关系良好。”
他指出,死者在死亡前几天,莎米拉手机中的短讯证据显示,存在著正常且亲密的夫妻关系。
他说,本庭认为3名答辩人及前女佣,不具谋杀纳兹林哈山的共同意图。
他指出,当执法当局宣称这名前女佣潜逃,她有一度其实是身在砂拉越古晋,但警方却从未尝试逮捕她。
谈到高庭指火患并非意外而是“蓄意为之”的结论,瓦兹尔说,三司咸认,没有充分证据显示,这场火患是蓄意为之,因为这与大马化验局与消拯局调查人员的证据相左。
他说,至于围绕汽油的证词和对其进行的分析,并未使用经认证的方式,以及调查人员跳过汽油分析所需的关键步骤。
他补充,法庭也认为,如果是具有蓄意引发火患销毁犯罪证据的意图,则没有理由将尸体从床上移至地板。
2022年6月30日,莎米拉和两名青年入禀上诉,以挑战高庭的特定结论,包括在纳兹林哈山卧房发生的火患是“蓄意为之”。
莎米拉的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以及控方是以副检察司拿督尤赛尼为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