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8日讯)一名商人涉嫌使用假拿督勋衔,今日被提控上怡保推事庭,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3200令吉,由一人保外候审。
被告为陈志成(译音,59岁),聆听控状后表示理解控状内容,但否认有罪和要求审讯。
控状指被告是一名无权使用“拿督”勋衔人士,却在2022年1月17日,在提呈予怡保法庭的一宗案件支持宣誓书中,故意使用该头衔。
因此,被告抵触2017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787法令)第3(2)条文,并可同法令第3(3)条文下判刑;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
主控官努鲁希达雅副检察司献意允许被告,以6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然而,被告的代表律师慕尼亚利则指被告居住在美露,并在怡保经营生意,拥有一名妻子和4名子,没有犯罪前科,而且,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要求让其当事人以最低额保释金保外。
最终,推事布尼塔允许被告以32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定4月4日过堂。